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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购房的情况采用房屋抵债的方式是否可以?

您好我想问下如果用借名买房的方式买房,为了保险起见,在银行贷款下来后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做一个过期的借款条,然后再做一个房屋抵债协议并到房产局进行房产抵押,这样达到房屋过户的目的是否可行?注:房屋为贷款。请问如上这样做是否可行,是否还存在风险?如果这样做以后对方存在债务问题什么的是否会影响到我?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sdhfio|2015-10-12 11: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iuyue010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关于借名买房的问题。《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中,如果您想要借名买方是存在风险的,因为房屋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房屋登记在别人名下,视为是对方享有该房屋所有权。如果对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者变卖的话,您的权利很难 展开
2015-10-12 12:09
来自北京市

忽悠忽悠2010

如果对方不搞阴谋,债务金额恰与房产价值相当的话,这种方式是完全可以的,没有风险。如果对方搞阴谋,那就有风险。
2015-10-12 12:20
来自北京市

从~晶以后

首先房产可能被多次抵押;其次你们的所谓债务不一定会被认可;再次法律上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货币偿还,不得直接过户,执行和解除外;此外还可能出现许多你意想不到的风险
2015-10-12 11:52
来自北京市

liuyue0103

你好, 谨慎为好。
2015-10-12 11:49
来自北京市

wangyegong

您好,针对您的疑问,提供如下建议,供您参考:尽管您这么操作可以对登记业主有一些限制,但是,物权还是物权,债权还是债权。 我的补充: 2015-10-10 15:33
2015-10-12 11:35
来自北京市

尹怡人

您好!物权以登记为准,如果对方有债务纠纷,肯定会影响到您的房屋。建议谨慎。
2015-10-12 11:31
来自北京市

辉仔乐网

你好,有风险,谨慎
2015-10-12 11: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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