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兰州榆中看中一个新农村的住房,对方无钱购买,我出资并给付一定补偿,是否可以买
该所有人及一应亲属(老婆、儿子、女儿、女婿等)都签字认可,合同写明如违约,赔偿房款的10倍做为违约金,并赔偿装修损失。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可以去政府公证吗?有人说不能买卖,可以租,但只能租20年,我现在怎么处理更好。
其他答案
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且你说的违约的按十倍赔偿是不合理的,因为最高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该合同公证处不预公证,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要求做司法见证或律师见证,但都是形式上吓唬人的,没有法律效果。另外你这新农村建设用房是集体土地盖的还是国有土地造的,国有土地出让的是拆迁房,如果镇级单位办的产证则需要你是本集体的户口。希望能帮到您
2015-10-03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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