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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已到住建局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并到住建局备案,有开发公司的收据,无正式发票,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为开发公司欠的钱,然后开发公司用其开发的房地产(其中三套房产)抵债,现该开发公司的法人已不知去向,该项目现已有当地政府接管(据说当地政府要把其项目全部收回去)。  请问:1、开发公司当时用其房地产抵债的行为合法吗?也就是说,... 展开
团团大叔|2015-09-29 16: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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