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和物管公司太霸道,物业无执照即营业
重庆***房地产公司,重庆**物业公司。大足龙水市场路融俊城一期合同约定2015年4月30日交房,但7月28日开发商才获得区房屋质量验收相关证件,准许接房,可开发商只给业主4月30日—7月22日期间的违约金,违法克扣业主几天的违约金。接房时开放商和物业联合强行将赔偿业主的违约金扣留用于提前交纳1年的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仍不退... 展开
重庆***房地产公司,重庆**物业公司。大足龙水市场路融俊城一期合同约定2015年4月30日交房,但7月28日开发商才获得区房屋质量验收相关证件,准许接房,可开发商只给业主4月30日—7月22日期间的违约金,违法克扣业主几天的违约金。接房时开放商和物业联合强行将赔偿业主的违约金扣留用于提前交纳1年的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仍不退还业主,严重非法侵犯了业主权利,违反合同法。只要接房,不管装不装修何时装修都强行要求业主承担物管费,而且还要提前交纳2年或2年以上的物管费,否则业主就永远不让接房。办装修许可时,物管强行要求每户业主交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毕无任何质量问题物管也不退还这2000元,而是又将这2000元打入再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如有节约,同样也不返还业主,而是留在物管处,继续作下下年的物管费,严重侵犯业主权利。从接房开始物管强行收取每位业主每月10元的自来水加压费,不管你用不用水用几吨水都必须缴纳这个加压费才允许你接房装修等,而且要求业主必须是提前将1年的加压费120元交清,和抢人没有什么区别,物业公司可能存在违法经营。怎么办? 收起
天马独行空|2015-09-24 13:5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