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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应如何为申请人进行预告登记?

zy0111240|2015-09-24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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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秋燕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817751192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预告登记是一种特殊的登记种类,它虽然是物权登记,但所登记的并不是物权。预告登记是对已经登记的权利人(在建的商品房是将建造人视为已经登记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限制,进行预告登记以后,限制了原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如将房屋另卖给他人或在该房地产上设定抵押)。预告登记的本质是使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因此,倘若发生此类处分,由于它所具有的排他效力,会使这种处分归于无效。 一、登记机关如何为 展开
2015-09-2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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