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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未提及的房产,可否由一方单独转让?

wanzaicheng|2015-09-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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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以往房主大多习惯于由一方登记产权,登记机关一般也不强求申请人要作为共有房产登记。脆姻渤修改以后,一部分城市的登记机关陆续开始对夫妻共有的房产按共有房产登记。没有这样做的城市,在当事人对这类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他项权利)时,大部分是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以夫或妻一方进行权属登记的,仍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产权人的配偶作为共有人在相关的登记文件上签字,如 展开
2015-09-21 10: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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