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凡本市无私有住房,年可支配收入2万元以下的个人或年可支配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其中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的个人(或家庭),应实际居住在本市3年以上,总资产不超过15万元。非珠海市城镇户籍的个人(或家庭),限定为在珠海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填报。”该负责人介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个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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