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安置房问题
您好!北京一处三居室拆迁安置房,至今仍仅有使用权,未购买取得所有权。承租人为我父亲(于去年死亡)。当初的拆迁安置人有我父亲(已死亡)、母亲(已死亡)、大姐夫、我和我儿子。07年我三姐(我妈的三女儿)带我父亲写了遗嘱说三居室由我大姐(大姐夫妻子)、三姐和我一人一间,公证处因房产无产权未予公正。现大姐锁了一间房;三姐抢占一间并把... 展开
其他答案
当初的拆迁安置人有我父亲(已死亡)、母亲(已死亡)、大姐夫、我和我儿子。由于房产只有使用权,您父母以遗嘱处分房产。父母死亡后,应该由与其同居的人承租,您三姐无权主张,侵占房产,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 展开
2015-09-07 11: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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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将门厅隔断拆除。你们对该房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你父亲无权处分该房。既然是单位的公租房,你们可以向单位要求变更房屋的承租人。与你父亲生前共同居住的拆迁安置人,即你大姐夫,你和你儿子均有权主张变更承租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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