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水电安装验收规范:(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料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展开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验收规范:(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料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填写数据。无数据的,填写实际情况。当分项工程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④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余的部分应抽掉。 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或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评定,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归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二)隐蔽工程验收与试验记录 1、隐蔽工程完工后,按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签证要齐全。 2、各项试验与测试记录,必须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及有关标准进行,表中各项数据真实无误,注明测试依据,签证要齐全。 (三)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分项工程完成验收后,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各总分包工程均应有相应的质量管理资料,可单独装订或装订在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前面。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填写、装订和整理 序号按实有内容编序、在使用本资料时,其中表格可根据工程量进行增加、减少和删除。总目录中的内容按实际资料打页码、资料中每一页占1项码。 1、填写。本资料每个单位工程至少一式叁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需增加时由施工单位确定,填写时一律用蓝、黑墨水,字迹要工程。不得用圆珠笔抄写。 2、整理。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检测)报告一张为1页,新增加的分项或分项工程评定表不够用及需复印的材料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打孔。 3、编码。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收集整理好资料后,空白及多余的分部、项全部删除,然后统一用数字号码机按顺序编排页码。“提示”不编写页码。案卷封面、卷内目标不编写页码。 页码编写的位臵:单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4、装订。资料收集齐全并给审核符合要求后,按上述要求及目标顺序排列、编码、装订成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