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门面需迁移,但业主不同意怎样维权 政府以棚户区旧城改造为名,把我们在207国道
准备在那开通一条24米宽的马路,因此业主不同意搬迁要求政府原地安置,因为我们门面上面是90年代建7层楼的家属房,而且十间门面地理位置相当好,来修建步行街广场和更多的门面间门面拆除,纯粹是为了给开发商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我们该怎样维权,本不属于棚户区范畴,业主认为旧城改建修路不属于公共利益,并将我们的十间门面安置在新建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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