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一套自住房(是房改房),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了一套遗产房(属于共有产权的房改房);请问王律师:我若是想卖掉自己的房子,税务部门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征税?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我一没贷过款、二没有其他成套房、三没有与别人共同购买过住房,继承的那套房子虽然是住房;但它不属于我个人所有,即我没有独立的支配权或使用权(因为那... 展开
自己有一套自住房(是房改房),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了一套遗产房(属于共有产权的房改房);请问王律师:我若是想卖掉自己的房子,税务部门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征税?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我一没贷过款、二没有其他成套房、三没有与别人共同购买过住房,继承的那套房子虽然是住房;但它不属于我个人所有,即我没有独立的支配权或使用权(因为那是按照继承法继承的父母遗产的份额),税务部门一定要认定我是“二套房”,我该如何是好?我们兄弟姐妹都是成年人,各自都有自己的小家庭,总不能说我们兄弟姐妹也是一个家庭吧?那不是太荒唐了吗!国家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制定了对“二套房”的限购政策;假如国家为了刺激消费,对“二套房”不是重税而是奖励的话,那么我们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奖励我们呢?谢谢王律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