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签买卖协议时卖方口头说过户费最多在两万以内,二手房买卖签合同时,房子产权人未到,而有妻子签了卖房合同。签完合同后,我无意间发现过户一切税费在两万以上,估计四五万。我无力承受高额税费,合同有效吗?是否为无效合同?可返还定金吗?
我是买方,签买卖协议时卖方口头说过户费最多在两万以内,二手房买卖签合同时,房子产权人未到,而有妻子签了卖房合同。签完合同后,我无意间发现过户一切税费在两万以上,估计四五万。我无力承受高额税费,合同有效吗?是否为无效合同?可返还定金吗?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