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早在2009年,珠三角8市(深圳除外)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在广州、东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这8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在8个城市中任何一个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但目前佛山、东莞已经退出互贷行列,其余城市是否还在实施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而2015年7月清远是新加入的异地公积金互贷行列的城市,可以看出,汕头目前不在公积金互贷的范围里 展开
2015-08-26 13: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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