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人的两个院落,1987年已分家,有分家单为证,1988年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时老大在没有告知父
老大坚称自己的宅基地证要多分房产,内容为补偿老大十万元钱的情况下兄弟二人平分房产,现在面临拆迁兄弟两人的两个院落,2010年经亲属调解签署一份协议,至今拆迁协议没有签,有分家单为证,1987年已分家,1988年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时老大在没有告知父母兄弟的情况下都办到了自己名下,但后来又单方撕毁拒不履行,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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