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香港租房,我和一个二房东红姐谈了,红姐说:她向房东把房子租了下来,和房东的合同里 双方都协议
押一付一,但她会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各位有些什么提议可以让我参考参考:她向房东把房子租了下来,请问这违反了香港法律么,红姐说,红姐现在想把上床位提供给我想在香港租房,鉴于安全性,不签合同,和房东的合同里 双方都协议了可由红姐和房客合租?我实在没太多钱,收我1800房租,我和一个二房东红姐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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