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单位门面合同到期为续签,可以主张赔偿转让费和装修费吗
我于2014年与单位签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一年,该单位同意租赁期满后可以一直使用,合同2015年1月到期,现在因为拆迁,该单位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要求我搬离。请问我之前的门面转让费和店内装修可以获得补偿吗?
其他答案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话,你是得不到赔偿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你们直接的合同期限届满,没有续签就会因届满自动失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单位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还同意你继续使用。
2015-08-05 17:5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