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在江阴市XX路有套80平方米住房,房产证是我爱人的名字,实际拥有者是她的爸妈,在5年前为了我太太的哥哥家孩子上这里好学区的初中,去房产局过户给了她哥哥家,她哥哥没有支付房款,仅仅写了是为了上学这个原因的房产过户说明,后来她父母因为想换新房没现金,就按当时市场价格,我家和她大姐家合资出钱把该房子接手,39万现金给她父母买... 展开
前因:在江阴市XX路有套80平方米住房,房产证是我爱人的名字,实际拥有者是她的爸妈,在5年前为了我太太的哥哥家孩子上这里好学区的初中,去房产局过户给了她哥哥家,她哥哥没有支付房款,仅仅写了是为了上学这个原因的房产过户说明,后来她父母因为想换新房没现金,就按当时市场价格,我家和她大姐家合资出钱把该房子接手,39万现金给她父母买新房,她父母也写有情况说明,说明房子卖给了2个女儿,但是因为她哥哥家孩子初中好没毕业,就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况:后来她哥哥家孩子顺利上完初中,考上南菁高中,因为当时房产过户没满5年,为了减少过户成本,就没及时过户,今年我家和她大姐家决定按市场价卖掉此房,并且也通过中介找到了买家,她哥哥很不情愿的配合完成了卖房过户手续,买家按合同支付了购房款50万给她哥哥,但是她哥哥只给了我们两家39万,其余的11万截留不给,自说自话说这5年以来房子升值所产生的11万作为父母养老基金,我们多次讨要态度强硬不给,当初为了他儿子上初中,才过户房子给他,现在卖房款都收不到,真是好人做不得! 寻求帮助:我们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她哥哥不给我们卖房余款的恶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