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宅基证登记在您的名下,房产属于您所有,但您需要归还叔叔的出资,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 展开
2015-07-24 18: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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