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有遗嘱,母亲健在患精神病,房产如何分配
父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生前留有遗嘱将三套房产(两套还建房,一套单位福利房)分给三个儿子(共有三儿两女),现在大女儿上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母亲仍然健在,并且大女儿取得了母亲监护权)。其中09年购买两套还建房时,两个儿子各出了2.2W(没有借条收据,有人证),请问这几套财产应该如何分割,两个儿子出钱买房对财产分割有无影... 展开
其他答案
父亲的遗嘱可视为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按照法定继承或者父亲的遗嘱和母亲的法定继承进行分配遗产。如果案件中有赡养义务的分担的多少回一定程度上影响遗产的分配。相关部分法条的链接:《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 展开
2015-07-23 09: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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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鉴于你说的情况,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必须按照遗嘱分割遗产,因为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对于你母亲目前的状况,所有子女都有赡养的老人的义务,这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另外,大女儿取得监护权不等于由其一个人来履行赡养义务。因为监护权与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希望你们一家能和睦处理好家庭纠纷,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别忘了给我好评,如果您需要委托律师为你服务,别忘了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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