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法规角度看,广电对互联网盒子的禁令如何区分“安卓盒子”和“客厅计算机”的?
如题。1.安卓盒子的构成可以理解为 硬件 + OS,本质上和客厅计算机室一致的;安卓盒子 有 cpu、内存、闪存、安卓操作系统;计算机有 cpu、内存、硬盘(SSD)、Windows/Linux(包括安卓X86)/Unix等,以此可以确认安卓盒子=计算机;2.安卓盒子的APP是基于安卓操作系统上的应用程序,和基于Window... 展开
如题。1.安卓盒子的构成可以理解为 硬件 + OS,本质上和客厅计算机室一致的;安卓盒子 有 cpu、内存、闪存、安卓操作系统;计算机有 cpu、内存、硬盘(SSD)、Windows/Linux(包括安卓X86)/Unix等,以此可以确认安卓盒子=计算机;2.安卓盒子的APP是基于安卓操作系统上的应用程序,和基于Windows上开发的应用程序性质一样;举了个例子,优酷开发的Windows桌面应用程序和安卓的APP性质上应该是一样的。3.显示设备,安卓盒子可以接入电视机、计算机显示器、LED显示屏等所有具有对应协议的显示设备,计算机同样也是可以接入电视机、计算机显示器、LED显示屏等,只是各自的实际接入比例不同而已。我的问题:广电禁令是基于什么标准区(法律法规角度)分安卓盒子和桌面计算机的?基于硬件设备大小?基于CPU指令集?基于接入终端显示设备的比例?基于操作系统类别?还是只是基于叫法?我倒不反对要监管,现在互联网太乱了,需要监管了,只是一直没有搞懂这里面的细节和执行标准,因为按照目前的禁令描述,性质相同的桌面计算机接入电视机也是应该被禁止的,那为何优酷、爱奇艺、乐视等还明目张胆的推广桌面计算机的应用程序? 收起
wcq000|2015-07-19 17:0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