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差异追讨差额追诉期问题
你好,我在200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到最近才发现面积有差异,而且差异大于3%,所以想向发展商追讨差额,但发展商以民法通则135条为由,说已经过了两年的追诉期,不予受理。是否有此项规定?谢谢!
其他答案
这个叫诉讼时效,不管是否过期,你都有权利追究,支付法院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情。这个期限一般从权利被侵害或知道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协商看来是解决不了的。
2015-07-19 12: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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