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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经动迁办和评估公司成他人房产如何处理?

请问自建的房屋(无房卡、是集体土地)由于多年前户口迁出,拆迁办委派的评估公司将房屋的评估面积单直接加入到其他人名下,并未给我们。接收人也陪同我们去过拆迁办证明情况,但他们一直是只接收不办理的态度。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证明本来自己的房产呢?拆迁办?评估公司?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还是公证处?部门太多,不知道步骤如何?
龙再飞|2015-07-19 14:4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ouqi2

去区档案馆看看,另外村委会应该有备案,否则只能让村委会出具个证明了。
2015-07-19 15:45
来自北京市

ugm小兰

到档案局查建房申请单凭建房申请单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确认权利。
2015-07-19 15:33
来自北京市

housebuying

宅基地使用证和当初的建房申请可以证明你是所有权人
2015-07-19 15:32
来自北京市

没有结局

可以起诉拆迁公司,要求依据给付拆迁补偿。
2015-07-19 15:18
来自北京市

东吴网络

到法院起诉,确权后评判决书要求变更。
2015-07-19 15:12
来自北京市

婚姻不是那样

向法院起诉确权
2015-07-19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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