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接手富迪商业广场的一家门面,是别人转给我的,当时没有去富迪公司签合同。(来自商洛商業廣場小区)
我去跟转门面给我的人商量他明确表示他不会出这份钱,包括有一千块的水电押金和两千块的合同保证金都说是可以退的算在转让费里了的。,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他跟富迪签的合同都给我了的。,公司就要收回门面,现在公司的人跟我说如果我不去把名字改过来,公司负责人说要扣除合同保证金两千元才可以办理,理由是转门面给我的人违约,麻烦懂这的大哥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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