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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1982年11月将户籍转至粮食局机关集体户,不具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当时任第五生产队队长刘光海提议送我参军入伍、入伍前,户籍仍然在唐家岭东南二街1 号院。北房5间,我根据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14409号民事判决书。1998又迁回唐家岭,复员后仍然落户唐家岭(公安派出所户籍可查)东南二街1 号院内,根据国家土地... 展开
起个名真累|2015-07-17 17: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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