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本人在十五年前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两层宅基地房,没有过户,现在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现和前妻离婚,协议楼上

本人在十五年前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两层宅基地房,没有过户,现在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现和前妻离婚,协议楼上我的,楼下是前妻的,那样我们可以分户吗?怎样办手续?谢谢!
扫地大妈妈|2015-07-16 14:0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udezhen

你好!建议你们先将宅基地过户到你们名下,再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协议离婚不成,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房产。如需帮助,可致电。
2015-07-16 14:14
来自北京市

DeliaYK

咨询当地派出所、
2015-07-16 14:55
来自北京市

zdz8904

到户籍部门办理的
2015-07-16 14:44
来自北京市

瘦得雷同

先要确定该宅基地房屋为你们所有,然后在根据你们的协议来分户
2015-07-16 14:39
来自北京市

qyhself

具体的到户籍部门办理的
2015-07-16 14:2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