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开发商失联应该如何从法律途径解决?
遇到一个难题,请求知乎大牛们(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帮忙想想怎么应对:2013年购买了QD某公司的保障性住房楼盘(一半是限价商品房,经济适应房,一半是商品房,共1000余户),合同交房日期是2015年8月,首付在2013年购房时已经付清,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是2014年9月份已经办理完毕,时值今日还未能办理放款(商业贷款的业主201... 展开
遇到一个难题,请求知乎大牛们(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帮忙想想怎么应对:2013年购买了QD某公司的保障性住房楼盘(一半是限价商品房,经济适应房,一半是商品房,共1000余户),合同交房日期是2015年8月,首付在2013年购房时已经付清,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是2014年9月份已经办理完毕,时值今日还未能办理放款(商业贷款的业主2013年已经办理贷款并还贷至今),未能放款的原因是此楼盘的开发商已经濒临破产并且讨债官司缠身,现在工地已经停工4个多月(建设单位也被拖欠巨额建设款项),甚至工人和盖房的机械都撤走了,现在工程只是主体完工,所有其他设施都还没有进行,不但不可能交房,甚至可能变成烂尾楼。(最新情况是,开发商负责人失联,开发商办公地点和售楼处关闭)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法律讨回首付?已经贷款并还款的商品房购买者如何保护自己权益?保障性住宅的购买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收起
该拉夫|2015-07-15 15:2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