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拆迁工作,沿海副省级城市,市中心一类地段,因某大型交通工程附近居民认为居住环境受影响有强烈拆迁诉求,经当地政府与该工程协调,开始进行房屋回购工作,召集居民开会超过半数以上愿意回购,然后发布公告约定期限为两个月(这个时间忘记了,可能是三个月),选定评估公司等,都按照正常法律途径进行,到最后期限截止的最后一分钟,其中一幢楼居民全部签署了协议,回购成功。另两幢分别有两户居民要求得到公布方案以外的补 展开
参加过拆迁工作,沿海副省级城市,市中心一类地段,因某大型交通工程附近居民认为居住环境受影响有强烈拆迁诉求,经当地政府与该工程协调,开始进行房屋回购工作,召集居民开会超过半数以上愿意回购,然后发布公告约定期限为两个月(这个时间忘记了,可能是三个月),选定评估公司等,都按照正常法律途径进行,到最后期限截止的最后一分钟,其中一幢楼居民全部签署了协议,回购成功。另两幢分别有两户居民要求得到公布方案以外的补偿,未能在期限内签署协议,召开居民会议,宣布这两幢回购失败,回购工作结束。 过了一年,政府启动某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该地块部分房屋列入征收范围。程序与回购不同,不再召开居民会议。第一阶段,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开始登记各户人口与三证信息,登记完成了进行公示。第二阶段,政府公告该项目预评估价格,发布有资质评估机构名单,由居民一户一票进行选择评估机构,十天内由公证处开箱验票公示选中的评估公司。第三阶段,公示期过后,评估公司开始上门评估每家装修和附属车棚,及房屋评估价格,完成后每家会有一份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补偿现金金额和可补偿房屋面积两种方案。装修评估价格可以复议一次重新评估,不满意复评的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再评后交评估行业委员会通过(好像是通过,还是讨论,忘记了),一户一评出来后就开始公示,也就是你能看到本次征收所有人家的金额。 第四阶段,公示结束后就开始签约了。 第五阶段,收尾,约定签约期限结束后,剩下未签约住户走司法途径,经法院裁决,进行司法强拆,保证整个征收项目按时完成。 虽然题主问的是怎么看待强拆,我想上述过程应该能一定程度说明应该如何看待强拆。当然各地法治化程度存在极大差异,我们这里程序上非常正规非常合法,所以才能最后走司法程序也毫无压力。(当然是我这种普通工作人员毫无压力,只要讲解好政策,帮助办理手续就可以,手上没有能加减一分钱的权力跟我磨也没用,你不签,最后走司法,跟我没半毛钱关系)。 另:危房改造项目,其他居民都签署协议暂时搬离,只有一户漫天要价不肯签,最后这楼不上不下放着一年多,政府每月支付着已经搬迁居民的临时安置费上百万,就因为一户想要不合理补偿,法律上走完强制搬迁程序比较漫长,而且立法上对房屋安全的立法也不完善,这时候要是能有强制搬离多好,可惜我们不能,浪费着大笔的钱,不能纵容某一户,给他对一千块也是对其他搬离居民的失信和不公平。 请勿转载该答案!!!手机党真是打字不易啊,三个月的征收期,每天打仗一样的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