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田地被征用,补偿后的土地能不能用于建筑,以及政府征用程序的具体过程有哪些?
我村里最近建了一个工业区,开了一条道路,占用了村里面的集体田地,于是每户人在道路的两边都分到了一块地,这块地现在大家都在卖给私人用于建楼房,做小作坊用。我想问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的?另外,最近又有消息说,再没有人买的话,如果自己不去先建一层,镇政府就会收走。我想问的是,政府有权收走这块分的地吗?
其他答案
1.私人卖给别人建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唯一让这种行为合法化的办法是让买方用这块地申请建房,这里涉及买方本人是否符合新建房屋的条件,以及该块地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标准等。2.因为题主没具体描述,姑且认为这种征地赔偿行为是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和手续的,那么这种补偿用的地一般只能用作原来被征收的土地同样的用途,或赔偿地块的原有用途(例如这条路占用了集体农田,那么补偿用地应该也用于农用地,如果补偿的这块地原来 展开
2015-07-13 18: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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