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占个位置,按法律程序上来说,女方一口咬定这房子是在感情好的时候你叔叔的的自愿赠与的话,是要不回来的。法院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调解的。比较晚。后续补充。————————————10月09日补充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你叔叔为他“老婆”买房子,在法律上属于是赠与合同行为。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展开
先占个位置,按法律程序上来说,女方一口咬定这房子是在感情好的时候你叔叔的的自愿赠与的话,是要不回来的。法院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调解的。比较晚。后续补充。————————————10月09日补充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你叔叔为他“老婆”买房子,在法律上属于是赠与合同行为。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你叔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产证上也写的是她“老婆”名字,所以,不能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三种可以在赠与后撤销赠与的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你叔叔的情况又不符合(一)和(二),算(三)又太勉强;2、如果按楼下的回答的话,他认为是符合可以撤销情况中的(三),但是该种情况有个问题就是,当时是否有订立婚书等相关习俗文书?若有,则可以按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依据索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由于到底是按合同法还是婚姻法来判都没有定论。类似的案例,但由于法官认定的法律适用差别很大,所以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如果要进行起诉,你叔叔要证明的是,1、这是给女方的彩礼,而不是恋爱时期的赠与;2、这房产在他们事实的婚姻关系和共同生活居住前,你叔叔自己的钱买的,而不是双方共同出资或者女方出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