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窝心的事,房屋08年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因为是小县城,周围基本上盖房之后都是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我们是移民搬迁,购买了该处房产,原房东在当年(08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子估计是9几年盖的。如果08年过户,我们需要交大概2W多的税,但是过5年后我们不用交那么多,于是我们打算在13年办理房屋手续问题。12年的时候,房东老伴... 展开
这是一个窝心的事,房屋08年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因为是小县城,周围基本上盖房之后都是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我们是移民搬迁,购买了该处房产,原房东在当年(08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子估计是9几年盖的。如果08年过户,我们需要交大概2W多的税,但是过5年后我们不用交那么多,于是我们打算在13年办理房屋手续问题。12年的时候,房东老伴儿意外去世,于是就涉及到继承过户问题。按房产局要求,我们在司法局起草了一份继承协议,内容是我们买的房子由房东继承,他的一个儿子和女儿放弃继承。我们准备了家庭关系证明,村里和乡镇派出所已盖章,土地使用证已复印,按公证处主任要求,没有房产证情况下需要去房产局查阅档案并复印房产局登记簿存根。当我准备好所有这些东西,带着房东和他的儿子女儿去公证,那个主任又说必须要房产证。求教法律大神,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如果要投诉举报的话,我该怎么做才有效果? (备注:房产局不发房产证的解释是在办证过程中老人去世,涉及继承问题,需要公证后才能发证。我们现在材料齐全,但是他卡着不放,非得要房产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