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律师朋友请回答下我的疑惑,我阿姨之前是农村人,后嫁到香港。现在的房子被他人占用
我查了当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办法里有一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今年我阿姨和对方打官司喊她迁出房屋归还给我阿姨,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对方上诉,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情况是这样的,二审不出问题我们还是胜诉。此房屋之后一直给我外婆居住,92年我阿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房子是85年当年就建了(手续... 展开
我查了当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暂行办法里有一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今年我阿姨和对方打官司喊她迁出房屋归还给我阿姨,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对方上诉,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情况是这样的,二审不出问题我们还是胜诉。此房屋之后一直给我外婆居住,92年我阿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房子是85年当年就建了(手续齐全);”请问是不是有这条对方想打官司撤销我阿姨的两证是不可能的了,对方在村里面也有一处属于他的宅基地和房屋,喊法院撤销我阿姨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产权证。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她还想霸占着这个房屋?,至今抢走了十多年。现在对方还要继续打说打什么行政诉讼官司,我阿姨85年嫁给香港人,一审胜诉,99年房子被我一个舅妈抢走。理由是我阿姨已经成为了香港人不因享有此宅基地和房屋?,因这个原因按照当时的政策村里批了块宅基地给我阿姨,已经开过庭 收起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