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我父亲因工伤失去正常劳力能力,因此想在我本小区买个能住人的地下室安顿老人便于生活照料,此时看中同小区一可住人的地下定,于是与对方商定以7万元成交,对方以真实身份打了收条后收取我人民币柒万元整,考虑到是本小区人员并且说得非常真切,便放松了警惕没有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便把现金交给了他,结果按承诺书上写的日期向他要房电话已是... 展开
3个月前,我父亲因工伤失去正常劳力能力,因此想在我本小区买个能住人的地下室安顿老人便于生活照料,此时看中同小区一可住人的地下定,于是与对方商定以7万元成交,对方以真实身份打了收条后收取我人民币柒万元整,考虑到是本小区人员并且说得非常真切,便放松了警惕没有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便把现金交给了他,结果按承诺书上写的日期向他要房电话已是停机,于是当天跑向他家时只有他老婆在家,被告知他们早已离婚。后来找朋友到房产局查看此房发现房屋产权为前妻所有并无他本人的名字,并且已被法院冻结作他项材产保全了。 后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他另外两个手机号码,多次以短信、电话方式要求其退还房款,均被拒绝退还,之后电话便反复关机、停机、无法接听(目前已知三个号码)。此人在联网系统里可以看到之前有很多前科,现在是伪造国家机关公章被取保候审。 我搞不清楚他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涉嫌诈骗罪?报警后派出所竟然不立案,反应到12345也还是将事情返回到了辖区所里,都没用的,事后发现和所里的人还是有点小关系的。如果是涉嫌诈骗罪公安不立案,我又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