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亲家庭在1999年时组成了一个家庭,女方是新区的,男方是园区的,后来由于拆迁分别在各区都拿了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都有这两个家庭4名成员的名字。 去年男方把园区的一套房子出售另买了套房子,新房产权证上写了男方的儿子(儿子29岁,已成家)。为了避免今后的矛盾,今年老夫妻俩及2个小辈在一起写了协议,规定园区的房子归男... 展开
两个单亲家庭在1999年时组成了一个家庭,女方是新区的,男方是园区的,后来由于拆迁分别在各区都拿了房子,而且房产证上都有这两个家庭4名成员的名字。 去年男方把园区的一套房子出售另买了套房子,新房产权证上写了男方的儿子(儿子29岁,已成家)。为了避免今后的矛盾,今年老夫妻俩及2个小辈在一起写了协议,规定园区的房子归男方所有,新区的房子归女方所有。现咨询下这个协议是否有效?若通过买卖来分割,例如女方把新区房子的男方部分卖给女方,问,税费如何计算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