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张某2001年租赁了以搬迁走的镇上的旧卫生院,合同是这样写的大概说下吧,甲方卫生院乙方张某,租赁期限五十年,一次性交十七万元,一切建筑物有已方所有,建筑自理,到期双方协商,最后卫生院院长签字,卫生局签字,财政局签字,租期已过十五年,我想从张某那再租赁,或张某转租我,合同允许转租,请问我怎么办?(来自赤峰卫生局家属楼小区)
有位张某2001年租赁了以搬迁走的镇上的旧卫生院,合同是这样写的大概说下吧,甲方卫生院乙方张某,租赁期限五十年,一次性交十七万元,一切建筑物有已方所有,建筑自理,到期双方协商,最后卫生院院长签字,卫生局签字,财政局签字,租期已过十五年,我想从张某那再租赁,或张某转租我,合同允许转租,请问我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