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过户流程> 问题详情

岳母在我私房住十年,她有住房,留给了儿子,因比我妻迟死六天,她有了该房部分继承权(来自长春单位宿舍小区)

岳母在我单位宿舍住了十年,直至去世。因比我妻晚六天去世,这套因我已买下的宿舍岳母有了继承权,岳母也死了,我妻舅及姨妹也享有继承权。问题是,我岳母是有住房的,两套公房留给两个儿子,却住我私房十年,至该房不好卖出,以至如今的遗产之争。
tuxiaojing|2015-07-05 15: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upice

你好 家事最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最好来我单位面谈
2015-07-05 16:17
来自北京市

疯狂摇摇杯

你们的孩子可以代替你妻子,有代为继承权,可以分你岳母的遗产。你描述的案情还是太简约了,建议电话沟通,我们根据案情,才好准确你分析
2015-07-05 16:0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