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过户问题。
母亲和继父生活在一起有几年了。继父有两套房子,现在继父的亲女儿因为孩子上学户口问题想让继父把一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继父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只允许女儿居住没有其他权利等到继父过世后才完全属于女儿!继父以后生老病死全部由现任妻子承担(在有大的疾病无力承担时由现任妻子的儿子和继父的女儿承担)!另一套房子归现有妻子所有!以上这些... 展开
其他答案
规定是,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不看别的。 你说的情况,第一套住房过户给女儿,如果办理了女儿名义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女儿合法拥有的财产了,权益受法律保护。和你继父没有任何关系,你继父,没有权利决定已经不是他的住房产权归谁,怎么使用。 第二套住房,如果登记人还是你继父,没有办理信任配偶名字,那么,住房产权还是属于你继父所有,他死 展开
2015-07-03 17: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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