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9月购买商品期房一套,已缴纳首付款30%,当时房屋五证不全,只签订了认购书。售楼中心于2015年1月通知办理贷款时(五证齐全)告知房屋面积超出原认购时的10%,故办理退房手续。售楼处承诺30个工作日退款,但后期因资金紧张,协调为6月份分期进行退款,但直到现在还未收到退款款项,请问该以什么方式拿回已交的首付款?... 展开
本人于2013年9月购买商品期房一套,已缴纳首付款30%,当时房屋五证不全,只签订了认购书。售楼中心于2015年1月通知办理贷款时(五证齐全)告知房屋面积超出原认购时的10%,故办理退房手续。售楼处承诺30个工作日退款,但后期因资金紧张,协调为6月份分期进行退款,但直到现在还未收到退款款项,请问该以什么方式拿回已交的首付款?如果起诉,会是怎么样的流程?拿到退回的款项是需要强制执行吗,需要多久时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