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要求提前解除租约
房屋租凭期限为一年,2010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3日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已付清)租金:3600元/月作为住宅使用租凭期内,甲方(房东)需要转让或抵押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这是合同上说明的。现在的情况是房东要把房子卖了,然后要求我们11月24号前搬离,通知我们是本月11月11... 展开
其他答案
是的,你可以不搬走。法律保障你的租赁权利,即便他卖了房子你也可以继续租,在你的租期内塔没有办法赶你们走。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满足你们解除合同的要求,就可以不搬走了。他卖房子,新的房东自动成为合同的甲方,你的权利不受影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咨询了律师得到了上述答复,你也放心吧。不行就告他呗,告了你也是赢。
2010-11-13 23: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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