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遗产继承及房产注销
集体用地遗产继承及房产注销爷爷2007年去世,嫲嫲2000年去世。共六兄弟姊妹,大伯、二姑、三姑、四姑、我爸、细叔。房屋1972年起建,1991年登记,房产证上名字是爷爷的。地契是1992年登记的,地契上名字是我爸的,土地是集体用地,不是国有。(至于为什么房屋和地不是同一人,我也不清楚)大伯、细叔很久以前就搬出去居住(大伯是... 展开
集体用地遗产继承及房产注销爷爷2007年去世,嫲嫲2000年去世。共六兄弟姊妹,大伯、二姑、三姑、四姑、我爸、细叔。房屋1972年起建,1991年登记,房产证上名字是爷爷的。地契是1992年登记的,地契上名字是我爸的,土地是集体用地,不是国有。(至于为什么房屋和地不是同一人,我也不清楚)大伯、细叔很久以前就搬出去居住(大伯是1982年搬出去的,细叔是1987年搬出去的,反正都是在这些产权登记以前就搬出),我爸一直照顾两老人并一起居住,直至他们均去世,然后大伯和细叔就开始挣财产,他们说必须把地估价,然后三兄弟平均分,我全家都不会同意。 现在我打算建新房子,但国土房管局说,因为房产本人(我爷爷)已经去世,所以必须由六兄弟姊妹其中一个人继承房屋,其他五人签字确认放弃继承,由继承人去申请注销,才能出新的房产证,否则,就算房子建起来了,房产证上还是我爷爷的名字。大伯和细叔说每人要15万才签字,否则就懒着。所以2007年到现在都没办法把房产注销。现在旧房子已经被偷偷拆掉,还有办法注销房产吗?房子属于遗产,六兄弟姊妹都可以挣,但地是我爸的,不属于遗产,不可能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注销房产?(协商是不可能的,他们不让步)。如果请律师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因为房子已经被拆,没有遗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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