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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在武汉没有购房资格,就以婚后的我(女儿)的名义

爸妈在武汉没有购房资格,就以婚后的我(女儿)的名义全额付款买的房给他们自己住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离婚,这房子??老公的份吗?如果没有,那么我这个房如何证明是自己个人财产,离婚后房产证需要什么变化动吗?谢谢
liuyue01000|2015-06-25 16: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唐韵青鸟

你好,提供出资证明,证明是你父母出资购买,证明是你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2015-06-25 16:19
来自北京市

艾斯比保龄

没有,你所说情况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5-06-25 17:12
来自北京市

娇美儿

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2015-06-25 17:06
来自北京市

提问回答2010

只要你爸妈保存出资证据,没有你老公的份!
2015-06-25 16:55
来自北京市

蓝风窗

如果是您的自己的名字,那肯定是您的个人财产,不需要证明
2015-06-25 16:49
来自北京市

lucy_kaka

是你的个人财产。
2015-06-25 16:32
来自北京市

狡狐

你父母出资为自己购买的,可以主张追回
2015-06-25 16: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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