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父母1981年结婚,2000年离婚,离婚后我和母亲生活,父母有离婚协议并公证,约定房屋待拆迁时各50%(房屋为母亲婚后单位福利房,房改后于1997年共同出资购得,取得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总面积89平,房产证面积39平)。 2012年底房屋已经拆除,母亲想以房换房,并未分... 展开
各位律师好: 父母1981年结婚,2000年离婚,离婚后我和母亲生活,父母有离婚协议并公证,约定房屋待拆迁时各50%(房屋为母亲婚后单位福利房,房改后于1997年共同出资购得,取得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总面积89平,房产证面积39平)。 2012年底房屋已经拆除,母亲想以房换房,并未分得拆迁费,而且母亲已于2009年在单位预交5万元购回迁房,但回迁房现在仍然没有建设。 2012年6月父亲一开始起诉要求确权房屋所有权50%,后于2013年6月又要求分得拆迁费一半。 但实际母亲并未分得拆迁费。 后经法院协商给父亲8万元,协议了解此事(协议仍未签署)。问题:1.现在如果不给父亲钱,父亲有没有权利要求回迁房屋的所有权?2.母亲回迁房面积有单位福利,假如以后分割回迁房,父亲的分割权利有多大?3.拆迁房屋面积89平,实际产权证面积39平,对此案有没有影响?4.协商给父亲8万元,但父亲要求加一句话“剩余拆迁款赠与孩子”,是不是此赠与以后可以撤销?对以后的回迁房有没有影响?5.我和母亲应以什么方式应对?谢谢各位律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