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上有我两个女儿,我和我母亲名字,共获得18万被我父亲拿走,用12万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名字
动迁协议上有我两个女儿,我和我母亲名字,共获得18万动迁款被我父亲拿走,用12万在别处(不在动迁组给我们的房子,而是另一处)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名字是我父母,有免税凭证证明当时用货币化安置款购买这套商品房,现在父母已去世,我是否享有这套房的所有权?因为18万按四人分,我和我女儿共获得13万,应该足够买这套商品房,或是像法院...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知道你父母用动迁款购房,或刚知道这事情不超过两年,你和你侄子(代父继承)平分这套房;如果有人主张余下6万给你,谁主张的谁自己拿出证据;对判决不服,有权上诉。
2015-06-17 1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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