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本人通过中介与房主签定一年租赁合同,租金半年交,下半年提前一个月交,后来由于卫生间下水管漏水(房主之前私自把蹲便改成坐便导致,没有告之本人,本人毫不知情),楼下住户把水关了,导致没有生活用水,房主向来也没维修跟解决,勉强维持4个月后,实在没办法就找到房主要求退房,可他避而不见,找居委会主任调解也没好使,本人于是又另租... 展开
10年前本人通过中介与房主签定一年租赁合同,租金半年交,下半年提前一个月交,后来由于卫生间下水管漏水(房主之前私自把蹲便改成坐便导致,没有告之本人,本人毫不知情),楼下住户把水关了,导致没有生活用水,房主向来也没维修跟解决,勉强维持4个月后,实在没办法就找到房主要求退房,可他避而不见,找居委会主任调解也没好使,本人于是又另租一处住宅,10年后,房主起诉,主要是说违约造成他10年都没租出去房,让赔他10年房租,这肯定是无理要求。现在想知道们虽签定一年合同,但住不到半年,由于房屋最基本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所以要求退房,他向来不交接是不是合同就始终不能终止?合同到底算半年还是一年?败诉最差结果是不是补齐余下半年房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