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纠纷
2006年我把房子60万卖给一熟人,此房我当时还欠20万银行贷款。所以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她先付我40万,我把房子交给她,剩下20万由她归还银行贷款,她还完贷款后我负责过户给她”。她给我40万后,我把房子交给了她{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还贷手续}。2011年我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因还贷逾期长达四年,此房将被抵债。原来她从未还...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当时签订的协议是很好的证据,对方已经违反了当时的协议约定,甚至导致了你今后的损失,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并进行反诉,要求其承担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胜诉的几率很大
2015-06-16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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