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房拆迁后再购房免征契税问题
家父于1999年去世,留下单位分配的住房一套共其他家庭成员居住;2005年11月房屋拆迁,拆迁前我们没有参加房改,拆迁时从安置款中扣除了房款当作已购房,但是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及发放产权证,只有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被拆迁人栏写的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最近家母购置了一处二手房,找到原单位补签了一份购房合同,... 展开
家父于1999年去世,留下单位分配的住房一套共其他家庭成员居住;2005年11月房屋拆迁,拆迁前我们没有参加房改,拆迁时从安置款中扣除了房款当作已购房,但是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及发放产权证,只有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被拆迁人栏写的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最近家母购置了一处二手房,找到原单位补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买方写的是家母的名字。但过户时交易大厅窗口说契税免征材料不齐全缺少房产继承材料和另外一个材料。现已经过户,但是还没有缴纳契税,没有拿房产证,请问现在该如何办理契税免征手续。请专业人士指点,不慎感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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