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配
婚前男方有一处房产,产权为男方和男方母亲共同拥有,结婚2年多,期间女方参与共同还贷(房贷),现女方提出离婚(原因:男方工作不稳定,收入过低),请问这种情况离婚,该房产该怎么判?
其他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5-06-08 12: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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