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底在昆明市某地产购买了一套房产 今年5月中旬与该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并且选择了某银行贷款 当时该银行让我准备一些贷款所需资料并且尽快提供给银行 在我准备资料的过程中接到该地产电话告知我在备齐资料后交给他们 再由他们统一交给银行&nbs... 展开
本人于2014年底在昆明市某地产购买了一套房产 今年5月中旬与该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并且选择了某银行贷款 当时该银行让我准备一些贷款所需资料并且尽快提供给银行 在我准备资料的过程中接到该地产电话告知我在备齐资料后交给他们 再由他们统一交给银行 我向银行核实这一要求后便在本月1号的时候将备齐的资料全部交付给该地产商 本月3号该地产商告知我他们在向银行移交资料的过程中将我的资料不慎遗失 并要求我尽快重新准备 现在我担心那些遗失的资料会不会在今后对我造成不利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与损失 故此向各位律师请教 我该怎么办?被对方遗失的资料如下1、本人户籍所在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2、银行提供并由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的收入证明(仅填写了本人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单位公章)3、本人户籍所在地2套物业的房产证复印件4、本人户籍所在地其中1套物业外租的租房合同复印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