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居住的房子是十多年钱买的,但钱未付清,房产证就一直没拿到,又遇他们当时换负责人,前负责人把房产证拿走了,证上面的地址和我们现在的地址又不一样。中途我们多次要求交钱拿房产证,对方都推托了。今天遇到现在的负责人,说现在十多年了,让我们把余额付清,格外还要加钱。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只付余额,因为中途是他们拒收,不是我们不交... 展开
你好,我们居住的房子是十多年钱买的,但钱未付清,房产证就一直没拿到,又遇他们当时换负责人,前负责人把房产证拿走了,证上面的地址和我们现在的地址又不一样。中途我们多次要求交钱拿房产证,对方都推托了。今天遇到现在的负责人,说现在十多年了,让我们把余额付清,格外还要加钱。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只付余额,因为中途是他们拒收,不是我们不交。他们这么多年不拿房产证会不会他们吧我们的房产证拿去贷款或则抵押。如果我现在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挂失补办房产证,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