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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经营液化气灌是否属违法行为,因每天的气体难闻,反映至居委会,但居委会并没对此事引起重视。

于2008年重庆市渝北区发生的居民楼爆炸事件就因液化气所引起,当时整栋楼发生爆炸并起火,属于严重事故,为何有了前车之鉴而有关部门都不能重视此事情呢,一定要等到事故发生了相关部门再来追查相关责任可能也于事无补了吧,这些案例倒底向哪个部门反映才能得到解决。
wantongwz|2010-11-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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