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当时我15岁。婚房为我父亲生前与我母亲和我3人共同生活的房子。当时此房是公房。婚后是母亲,继父和我3人共同生活。继父有2个子女当时都已成人,其中一个已经成家。继父原来所生活的一套公房留给了最小的孩子结婚使用,后来房改的时候,由继父的最小的孩子购买了。母亲,继父和我生活的房子,因为我母亲单位分房,我们上... 展开
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当时我15岁。婚房为我父亲生前与我母亲和我3人共同生活的房子。当时此房是公房。婚后是母亲,继父和我3人共同生活。继父有2个子女当时都已成人,其中一个已经成家。继父原来所生活的一套公房留给了最小的孩子结婚使用,后来房改的时候,由继父的最小的孩子购买了。母亲,继父和我生活的房子,因为我母亲单位分房,我们上交了原来的旧房子,分到了一套2室1厅的房子,当时也是公房,后来房改的时候,也出钱购买了。当时购买的时候,是母亲,继父和我各出了三分之一的购房款。但是房产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我们购买此房时,继父的2个孩子都已经成家了,并且从来没有跟我和母亲一起生活过。现在我母亲病重,如果母亲先走了的话,我们的这个房产应该如何分配?与继父的2个子女是否有关系?母亲没有立过遗嘱。 收起